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6亿元重大关联交易 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申请同业授信额度16亿元,占本行2022年2季度末资本净额的4.12%,超过1%,为重大关联交易。本次同业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业务品种包括金融债和同业借款。
二、交易对手情况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注册资本39.2亿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8、9、13、22层,法定代表人徐敏俊。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等。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中,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石家庄国控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构成我行关联方,按照相关规定,应将其作为我行关联方管理。
三、定价政策
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与关联方交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规章制度,并经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审批。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该笔关联交易金额16亿元,占2022年2季度末资本净额的4.12%。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2年11月7日、11月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河北银行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