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7-11-24
近日,有公司假借我行股东名义虚假出售股权。我行特郑重声明如下:
本行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出售股权,本行股东所持股份不得存在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者其他代持情形。公众应仔细甄别,切勿轻信各种承诺、谣言及诈骗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我行将依法保留向相关责任人、机构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首页
放大
缩小
对比色
鼠标
辅助线
纯文本
大字幕
声音
指读
连读
语速
重置
说明
关闭
河北银行微讯公众号
河北银行公众号
河北银行信用卡公众号